会员须知
第一条 四川省体育健身促进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。
凡是愿意为发展本促进会贡献力量,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相关人士和单位,承认本会章程,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入会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自愿加入四川省体育健身促进会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四川省体育健身促进会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本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出席会员代表大会,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享有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有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权力。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及规定,执行促进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促进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促进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关心本会工作,向本会反映情况,积极提供管理经验、技术信息、市场动态等有关资料;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