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须知

第一条     四川省体育健身促进会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。

凡是愿意为发展本促进会贡献力量,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相关人士和单位,承认本会章程,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入会。

第二条    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自愿加入四川省体育健身促进会;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第三条    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四川省体育健身促进会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由本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。

第四条    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出席会员代表大会,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
(三)享有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有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权力。

第五条 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及规定,执行促进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促进会的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促进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五)关心本会工作,向本会反映情况,积极提供管理经验、技术信息、市场动态等有关资料;

第六条   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七条   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